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血清胆固醇

人体内胆固醇来源有两种途径,即体内合成和从食物中吸收,主要是体内合成。肝脏是体内合成、贮存和供给胆固醇的主要器官。胆固醇在血清中分为两部分,即与脂肪酸结合的胆固醇酯(ChE)和游离的胆固醇(Ch),其中与脂肪酸结合的约占总胆固醇的2/3。胆固醇是脂类化合物的一种,有多种重要的生理功能,是合成肾上腺皮质激素、性激素、维生素D3、胆汁酸和构成细胞膜的重要成分,它们对人体生长发育以及新陈代谢有重要作用。但血液中胆固醇浓度过高,可造成血管内沉积而损害心、脑血管,形成动脉粥样硬化,引起心脑血管疾病。肝脏是参加胆固醇合成、分解的主要调节器官,故胆固醇测定也反映肝脏类脂质代谢的功能。

基本信息

专科分类:消化检查分类:血液检查

适用性别:男女均适用是否空腹:空腹

参考价格:15-100元

分析结果:

低于正常值时:
原发性低胆固醇血症、家族性无β脂蛋白血症、家族性低β脂蛋白血症等。

正常值:
脐带:1.17-2.60mmol/L
新生儿:1.37-3.50mmol/L
婴儿:1.82-4.55mmol/L
儿童:3.12-5.20mmol/L
青年:3.12-5.46mmol/L
成人:2.9-6.00mmol/L

高于正常值时:
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、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、家族性混合型高胆固醇血症等。

阴性:

阳性:

温馨提示:
检查前饮食清淡,禁酒,检查当日晨需空腹。
正常值

酶法(37℃):

脐带:1.17~2.60mmol/L (45~100mg/dl);

新生儿:1.37~3.50mmol/L (52~135mg/dl);

婴儿:1.82~4.55mmol/L (70~175mg/dl);

儿童:3.12~5.20mmol/L (120~200mg/dl);

青年:3.12~5.46mmol/L (120~210mg/dl);

成人:2.9~6.00mmol/L (110~230mg/dl)。

临床意义

1、升高: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、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、家族性混合型高胆固醇血症、多因素性高胆固醇血症、β-谷固醇血症、家族性高α-脂蛋白血症、家族性Ⅲ型高脂血症、家族性Ⅴ型高脂血症、家族性Ⅰ型高脂血症(LPL缺乏症),继发性高胆固醇血症、甲状腺功能减低症、糖尿病、库欣综合征、肢端肥大症、肥胖症、长期服用类固醇制剂、口服避孕药、应激反应、肾病综合征、系统性红斑狼疮、糖尿病性肾小球硬化症、阻塞性黄疸、胆结石、胆总管瘤、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症、肝癌、多发性骨髓瘤、糖原累积病(Von Gier Ke)、回归型发热性非化脓性结节性脂膜炎(WeberChristian病)、脂肪代谢障碍症、饱和脂肪酸与胆固醇过量摄取、妊娠等。

2、降低:原发性低胆固醇血症、家族性无β脂蛋白血症、家族性低β脂蛋白血症、Tangier病(家族性高密度脂蛋白缺乏综合征)、继发性低胆固醇血症、甲状腺功能亢进症、重症肝损害(肝硬化、急性肝炎、重症肝炎、原发性妊娠急性脂肪肝、中毒性肝炎)、班替(Banti)综合征、消化吸收不良综合征、恶病质、贫血与营养不良(饥饿,癌晚期、尿毒症、脂肪泻)等。

注意事项

1、应用自动分析仪时可根据仪器条件及试剂反应情况设计反应程序。自动分析仪要求酶反应快速(最好5min内完成反应)。反应慢的试剂只可用于手工操作,待反应达到终点时再比色。试剂和标本用量可根据比色杯容积按比例放大或缩小。

2、为保证酶反应迅速、完全并利于酶试剂长期稳定保存,要求酶制剂性能好、酶过量。酶试剂配好后一般应可在4℃存放3天以上。不同批试剂应检查反应到达终点时间、颜色稳定性及线性范围。

3、如样品中胆固醇含量超出试剂线性范围(一般酶试剂测定范围应为5g/L以内),可用生理盐水稀释标本再测,结果须乘以稀释倍数。

4、血清中胆红素0.1g/L以下、抗坏血酸0.05g/L以下及轻度溶血不至于影响结果。血清中其他类固醇含量甚微,不引起明显干扰。

5、在仪器稳定及操作者熟练的情况下,批内CV<1%,批间CV<2%。

6、由于纯胆固醇与血清胆固醇基质不同,反应速度不同,在酶法测定时如用纯胆固醇标准结果往往偏低。因此主张用标准参考血清做标准以达到与血清标本相同的反应,标准参考血清应用参考方法,以附合国际标准的纯胆固醇为标准标定。该标准血清可存放于-20℃保存1年。不宜反复冻融。

检查过程

1、吸取血清标本、标准、水(空白)各20μl。

2、加入2ml酶试剂,旋涡混合器混合数秒。

3、37℃水浴保温10~15min。

4、比色。以试剂空白调零。分别读取标准与血清标本的吸光度值。

附注:

1、应用自动分析仪时可根据仪器条件及试剂反应情况设计反应程序。自动分析仪要求酶反应快速(最好5min内完成反应)。反应慢的试剂只可用于手工操作,待反应达到终点时再比色。试剂和标本用量可根据比色杯容积按比例放大或缩小。

2、为保证酶反应迅速、完全并利于酶试剂长期稳定保存,要求酶制剂性能好、酶过量。酶试剂配好后一般应可在4℃存放3天以上。不同批试剂应检查反应到达终点时间、颜色稳定性及线性范围。

3、如样品中胆固醇含量超出试剂线性范围(一般酶试剂测定范围应为5g/L以内),可用生理盐水稀释标本再测,结果须乘以稀释倍数。

4、血清中胆红素0.1g/L以下、抗坏血酸0.05g/L以下及轻度溶血不至于影响结果。血清中其他类固醇含量甚微,不引起明显干扰。

5、在仪器稳定及操作者熟练的情况下,批内CV<1%,批间CV<2%。

3、由于纯胆固醇与血清胆固醇基质不同,反应速度不同,在酶法测定时如用纯胆固醇标准结果往往偏低。因此主张用标准参考血清做标准以达到与血清标本相同的反应,标准参考血清应用参考方法,以附合国际标准的纯胆固醇为标准标定。该标准血清可存放于-20℃保存1年。不宜反复冻融。

不适宜人群

白血病,各种贫血,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等患者,除非该检查必不可少,尽量少抽血。

不良反应与风险

1、皮下出血:由于按压时间不足5分钟或是抽血技术不过关等原因可导致皮下出血。

2、不适感:穿刺部位可能会出现疼痛、肿胀、压痛、肉眼可见的皮下瘀斑等。